很多人一看我把金庸列入“四大俗”就说我是在骂金庸,这种理解太简单化了,“大俗”本身就是一个不低的境界了,相比之下,“大雅”倒真有点像是在骂人。
我为什么不说金庸是“四大寇”、“四大毒”
我没有说金庸是“四大寇”、“四大毒”并不是我客气,而是觉得他的武侠小说还只停留在“大俗”的境界上,还不够“大寇”、“大毒”的份儿。
我自己也写过“大俗”的作品,但我不甘心停留在这个水平上,我想朝“大寇”、“大毒”的方向努力,那是一个更高的境界。
鲁迅和老舍都是我很尊重的大家,我只不过应一些刊物之约将自己对鲁迅和老舍的理解与看法认真写成评论文章,其中有褒有贬完全是正常的文学批评,根本谈不上“拿鲁迅与老舍开刀。”
我买的是三联书店正版的《天龙八部》,一套五本,文章中写成七本纯属笔误。另外我承认没有看全金庸作品是故意卖一个破绽,我觉得不一定非得读完一个作家的所有作品才有权作出评论。
《我看金庸》是在一种比较轻松的氛围里写成的,该说的想法都说了,但遣词造句并没有反复推敲。
《我看金庸》只是我的反思中的一个片断,这些“大俗”的文化对我们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对港台流行文化也不可一概而论,四大天王中的张学友与其他三人就不太一样,罗大佑的流行也不是一般的“俗”。
“俗”恰恰是一种规律性的东西:只要你符合了这些规律就一定会流行、会成功,反之就要遭受市场的惩罚。
近两年流行的“贺岁片”和“情景喜剧”是我们文化生活中的两个“大俗”。